党政办公室

国家法定节假日驻班、值班制度 (2026年修订)

发布日期:2026-06-16    浏览次数:

第一条  目的

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在节假日期间,为确保学校内部联络通畅,提升各部门行政管理的时效性及有效性,深入推进各部门假期安全工作,避免和预防重大事件和损失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假期驻班、值班安排

(一)假期值班时间

学校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同时根据各部门运营情况调整假期安排。

(二)假期值班地点

学校值班地点为行政楼一楼110值班室

(三)模式

学校实行高层驻班和中、基层值班的管理要求,具体操作模式如下:

1.驻班模式

1)适用于学校高层。

2)要求:高层管理人员节假日在所在驻地区域范围内驻班,不离开区域(以县、市为单位),及时关注各单位动态,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2.值班模式

1)适用于学校各部门中、基层。

2)要求:在学校规定的值班室进行值班,值班期间按照工作日时间正常签到签退,处理值班期间各类各项事务,保证值班电话畅通,个人

电话24小时畅通,突发或重大事项及时汇报驻班领导。

(四)值班人员安排

假期值班由学校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各部门员工轮流值班(值班表下发至各部门),并提醒值班人员按时值班。

第三条  假期值班人员职责

(一)做好值班登记。如遇电话来访、人员来访等情况,在值班记录表上记录来访时间、来访人员信息、来访事由、处理方法等详细信息,如有文件、信件则需在值班记录表上登记文件(信件)名称、送件人信息等,假期结束后第一时间将文件(信件)交于学校党政办公室。

(二)负责处理值班期间的行政事宜。值班人员应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如遇不能处理的紧急情况应及时上报值班负责人并按照批示妥善处理。

(三)对于突发性安全事故(安全事件)和重大事件,值班人员要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流程逐级进行工作汇报。

(四)除办公室留有值班人员外,带班领导应组织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处理突发事件,做好值班记录。

(五)值班人员要保管好学校资产,做好安全巡视记录,保持值班室卫生。值班结束后将值班记录本、钥匙等及时交回办公室。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第四条  假期值班要求

(一)假期期间的值班工作,驻班人员原则上在区域范围内30分钟内随叫随到;值班领导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二)为确保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理,值班期间,如遇不能处理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刻联系驻班领导并按照领导批示做好事件安排,必要时驻班领导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做好处理。

(三)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打卡签到。当值班人员因公事或私事离岗不能值班时,应提前向其部门主管领导请示,以便协调安排他人替岗,并及时通知学校党政办公室进行备案。

(四)在值班时间内加强巡视,做好防盗、防火、防灾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部门的监管。

(五)杜绝值班期间出现唱空城计、断岗、代岗现象发生,确保学校假期期间的安全稳定。

第五条  假期值班处罚办法

(一)值班期间出现学校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害学校利益的情况,值班人员未能及时上报或处理的,按照学校奖惩规定视严重程度对单位负责人和当天值班人员给予相应处罚。

(二)值班期间,若有迟到早退者,按照学校考勤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三)如发现擅离职守或脱岗者,视为旷工,参照学校考勤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处罚。

(四)造成物品、材料、设备等被盗丢失及损坏损失的,按原价赔偿,当天全部值班人员按工资比例分摊。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