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公室

关于成立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0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等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辅导员队伍建设,推动我校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开展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紧密结合大学生成长成才需求,围绕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设辅导员工作室,支持主持人及团队开展专项工作的学术研究、实践探索、研讨交流等,努力形成专业性、实效性强的工作模式和成果,树立一批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辅导员名师,同时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提升我校辅导员队伍的素质能力和工作水平,构建我校大学工模式下的辅导员成长发展平台、思政工作研修与案例经验分享平台。

二、建设数量

拟成立1个校级工作室

三、建设标准

工作室从当前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需求出发,紧扣辅导员日常工作范畴,以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以及辅导员队伍素质能力和水平提升、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内容和工作为重点开展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务实具体,突出时代性、创新性、实践性,突出学校和学科特色。

四、工作室的职责和任务

辅导员工作室以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在一个建设周期内,工作室需围绕培育工作精品、开展专题研究、打造优秀团队、推广工作成果等方面开展建设。

(一)培育工作精品。制定工作室建设规划,针对新形势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重点问题,积极探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手段、新模式、新方法,开发育人产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范式,提高育人针对性实效性。

(二)开展专题研究。以辅导员日常工作范畴为重点,集中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针对辅导员工作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三)打造优秀团队。工作室的主持人负责组建团队,制定工作室成员培养方案,建立培训培养长效机制,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建设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为各学院成立工作室储备人才,最终实现全面开花。协助做好学校学生管理工作。

(四)推广工作成果。工作室要积极推出成果,通过举办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或开展现场指导、考察学习等形式,在省内外对研究实践成果进行宣传推介,形成品牌效应。

五、条件保障

(一)学校为辅导员工作室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二)学校为辅导员工作室配备独立的办公场所,营造优良的实践研究环境。

(三)学校相关部门负责整合相关培训资源,为辅导员工作室提供信息,组织工作室成员参加相应的培训研修。

六、评价考核办法

管理考核工作由学生工作部负责。按照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辅导员工作室的运行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对下一年的支持经费进行追加或核减。

(一)强化过程评价。工作室建设启动后须拟定工作计划,每年度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并进行现场展示、答辩。

(二)辅导员工作室以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建设期满,工作室需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

(三)工作室要建立管理制度,严格要求,明确职责,实施进出机制,对团队成员进行动态管理,在建设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违反师德规范或未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工作室成员资格。

七、申报要求

(一)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人,由学生工作部部长担任,设两个研究方向,一是思想政治教育方向,二是就业与职业生涯规划方向,两个研究方向另设负责人,牵头开展工作。每个研究方向团队成员10人左右。

(二)团队成员的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学生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恳扎实,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2)热爱高校辅导员事业,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文字处理能力,应为一线专职辅导员(或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干部且具有1年以上辅导员经历),且有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意愿,原则上从事辅导员工作2年以上。

3)优先考虑曾获“辅导员年度人物”“优秀辅导员”“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等奖项获得者,且在理论研究、工作实践中产生显著效果的辅导员。

八、工作室设立程序

1.各二级学院推选。由各二级学院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辅导员申报团队成员,填写《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成员报名表》,每个学院每个方向至少推荐1名,各学院于5月20日之前报送择优推荐。思想政治教育方向团队成员报名表报送至牛予部长,就业与职业生涯规划方向团队成员报名表报送至就创中心李林蔚主任。

2.学生工作部评审。学生工作部组织相关人员对推荐人进行初步评议,提出初选推荐名单,择优入选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名单。

3.授牌建设。工作室团队组建后,择期召开工作室授牌仪式,开展建设工作。

九、工作要求

1.工作室要严格按照学校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工作,将其作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梳理我校辅导员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提炼辅导员工作特色和亮点,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学校辅导员工作室团队成员推荐工作,层层选拔,择优推荐。

2.各学院在做好团队成员遴选推荐工作基础上,可结合工作实际,在本学院做好建立院级辅导员工作室的筹备工作,为辅导员职业发展搭建平台, 进一步推动辅导员队伍内涵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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