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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7    浏览次数:

关于成立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图书馆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图书馆在教学科研、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升图书馆服务质量与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师生对文献信息资源的需求,依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教高〔2015〕14号)第八条及《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高职高专实施指南规定”的第二条第五款规定:“学校应设立图书馆工作委员会,作为学校图书馆工作的咨询和协调机构,并纳入学校章程”。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图工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图工委作为学校图书资料工作的咨询和协调机构,为学校图书资料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有效发挥图书馆的教育职能和情报职能,协调学校教学科研与图书资料工作之间的关系,活跃学术氛围。图工委设主任委员1人,由主管图书馆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1人,由图书馆馆长担任;委员若干人,由学校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等担任。

二、组织领导

主任委员:徐春华

副主任委员:王学春

委员名单(按姓氏音序排序):

常红军胡海朋胡云鹏靳海莉李超杰李帅刘杰、沈献博孙锴田彦彦王艳周王子玉吴亚亚袁月岳龙龙、赵春山、赵蔚奇、邹磊

学生委员:梁晨阳 机电工程学院24级

焦书雯 工商管理学院24级

图工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图书馆。办公室主任由图书馆馆长王学春兼任。

三、工作职责

(一)战略规划与决策:讨论决定图书馆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图书馆发展战略规划、资源建设规划、服务提升计划等,为图书馆的长远发展提供指导方向。

(二)管理指导与监督:指导和参与图书馆管理工作,对图书馆的日常运营、服务质量、资源利用效率等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促进图书馆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三)资源建设协调:根据教学科研需求,协调图书馆文献资源的采购、整合与配置,确保馆藏资源的丰富性、实用性与针对性,提高文献资源保障能力。

(四)沟通反馈桥梁:广泛听取师生读者对图书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图书馆及学校相关部门反馈,同时将图书馆的工作动态、发展规划等信息传达给师生,促进图书馆与读者之间的有效沟通。

四、工作制度与程序

(一)图工委由主任委员主持全面工作,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

(二)图工委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图书馆工作报告和图书馆建设、改革与发展计划,讨论图书情报工作和文献资源建设的重大问题,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图工委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全体或部分委员参加的专门会议。

特此通知。





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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